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有关负责人昨天对记者表示,考虑到广大存量房贷客户的实际情况,建行北京市分行不设利率优惠调整的截止日期,该行全部网点全年均受理客户调整利率下浮幅度的申请。但他同时提醒符合利率优惠条件、尚未提交申请的客户尽快到贷款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这位负责人表示,建行北京市分行在向社会公布利率下浮幅度调整政策后,迅速组织了数百名客户经理受理存量房贷客户提交的申请,并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审批结论,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客户调整了执行利率的下浮幅度。截至目前,该行已为逾4万名存量房贷客户办理了利率七折优惠,超过符合利率调整条件客户数的50%。
这位负责人同时重申了该行办理存量房贷优惠利率的具体标准,即: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账户在近两年内拖欠记录不超过两期的,经借款人申请,执行利率最低可以下调至基准利率的0.7倍。除此之外,没有其他附加条件。(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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