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经适房最大面积标准,拟从目前的70平方米降到65平方米。记者昨天从北京市规划委了解到,从即日起至2月10日,《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在市规划委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未来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套型建筑面积拟控制在65平方米以内,比目前实际执行的70平方米有所减少。此外,意见稿还规定,一居室经济适用房的套型面积在35平方米到45平方米,二居室为45平方米到65平方米。据了解,本市最早推出的经适房曾出现过超过120平方米的超大户型,后来因为一系列经适房新政的推出,2006年底本市经适房面积被明确要求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到2007年9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下发后,2008年本市开工建设的经适房项目,包括常营、丰台区南苑西居住区等项目,最大户型面积已经控制到了70平方米。对此,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意见情况进行修改后贯彻执行。该导则只针对新建项目,已开工项目的标准不会改变。
意见稿还首次对“政策性租赁房”进行了明确定义,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政策性租赁房的租金价格仍然为市场价格,但是政府将对承租家庭按月给予相应标准的租金补贴。而保障性住房周边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同步规划问题也均在意见稿中有所体现!(记者 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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