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市延平区某乡村教师强奸、猥亵女童案日前由延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卢某犯强奸罪和猥亵女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现年53岁的卢在担任延平区某乡村小学教师期间,利用工作之便,在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间,先后对7名女童(均未满14周岁)15次进行猥亵行为。班上现有的6名女学生全部都被卢某不同程度地猥亵过。(据新华网福州11月7日电)
这则报道,令人触目惊心。近几年来,像卢某这样的“禽兽”教师不断曝光于诸媒体。北京通州区某小学教师陈某对近二十名幼女实施奸淫及猥亵、重庆渝北区某学校代课老师王某在教室上课中及在该校寝室内强奸猥亵17名小学女生、沈阳市苏家屯区某镇小学教师程某两年内6名不满14岁的女学生猥亵强奸等等,这几起案件是近几年比较典型的案例。
教师借工作之便,在教室、宿舍等地猥亵强奸未成年学生,不仅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这一崇高职业的形象,是我们教育工作的悲哀,而且给受害学生幼小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是社会的悲哀。身为教师却不能为人师表,作出了如此的“兽行”,实在令我们痛心。 “禽兽”教师为何频频出现?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第一,学校对教师的录用和管理上存在漏洞,教师队伍不纯洁,且对教师的日常管理不规范,给“禽兽”教师带来可乘之机。
第二,这些案件多发生于位居偏僻地方的一些乡镇及农村的学校,学生家长对孩子受害不知情,或学生家长、学校某些领导等法律意识不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私了”、及碍于面子等观念的存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些“禽兽”教师的恶行。
第三,“禽兽”老师充分利用学生年幼无知、胆小怕事的心理,利用教师对学生的管理教育权利,软硬兼施,威逼利诱,实现其卑鄙无耻的目的!扒菔蕖崩鲜Φ拇嬖,不仅在于他本身人性泯灭,而且还在于存在有利于其施展“兽行”的环境。
对于卢某这样危害社会、危害教育事业的“禽兽”教师,司法机关一定要依法严厉查处,严惩不贷。我们的教育管理部门要认真反思,制定有效的教师录用及管理制度,在教师录用时严格把关,及时清除教师队伍中的“人渣”,不为这些不法行为提供可乘之机,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教育机构要在教师队伍中开展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个人修养,使教师真正成为“为人师表”的典范。同时,要本着对受害学生和家长负责的态度、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通过合法的途径妥善处理解决此类问题。(稿源:红网;作者:张玉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