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求婚遭拒跳楼自杀 法院调解男方补偿5万元
2008年05月04日 14:32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因向男友提出结婚的要求未果,一痴情少女便跳楼殉情。近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求婚未成导致女方自杀,其父母诉请男方赔偿的案件。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男方补偿女方5万元的协议。
2006年4月,22岁的女子郑某与大她8岁的李某相识,二人一见钟情。不久,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同居期间,郑某无意中发现自己怀孕了,便向李某提出结婚的要求。此时,李某不但没有欣喜,反而以各种理由搪塞。在多次推辞后,他无奈地答应郑某,在流产后才会与其结婚。不想,郑某顺利流产后,李某仍不愿结婚。
2007年2月,郑某来到李某的住处,二人再次因结婚问题发生争执。争吵过程中,生气万分并感到十分绝望的郑某从李某所居住的六楼跳下,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女儿的突然死亡令郑某的父母悲痛欲绝,他们便以女儿在李某住处死亡,李某存在过错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因郑某死亡所致死亡赔偿金等损失共计6万余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如果双方对簿公堂,将继续给两家带来伤害。所以在审理此案时,法官采取先讲解法律,再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的方法进行调解。经过数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李某一次性补偿郑某父母因郑某死亡所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5万余元。(郭波 刘娜 王莉莉)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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